青光眼是怎样产生的呢?

发布日期:2016-08-19 作者:admin

青光眼是一种眼科疾病,这种疾病的致盲性高。从病因学来说:青光眼的原因与遗传有关、细胞免疫功能低下、与精神、情绪有关(长期紧张、忧虑、内分泌功能失调等)。那么产生青光眼的具体因素是什么呢?

正常眼压及影响眼压的因素

眼球内容物对眼球壁所施加的压力称为眼内压(简称眼压)。维持正常视功能的眼压称正常眼压。在正常情况下,房水生成率,房水排出率及眼内容物的体积处于动态平衡,这是保持正常眼压的重要因素。如果这三者的动态平衡失调,将出现病理性眼压。

在我国,人们正常的眼压值大多数是在1.33~2.79kpa(10~20mmHg)之间,超过3.19kpa(24mmHg)者为病理现象,介于 2.79~3.192kpa(21-24mmHg)为可疑病理眼压。但是有4.55%的正常人眼压超过3.192kpa(平均值±3个标准差)而没有青光眼状态,换言之,这些人的眼压虽然超过一般正常人的高限,视神经却未遭受损害。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数值作为划分病理性眼压的标准。将眼压分正常、可疑病理及病理三个范围比较合适。

病理性眼压的范围

如果房水通道的任何部位受阻,将导致眼压升高。正常人在一天24小时内眼压有以轻微的波动,一般傍晚低,夜间休息后眼压逐渐上升,至清晨醒前高,起床 活动后又慢慢下降,眼压波动范围不超过0.665kpa(5mmHg),双眼眼压也基本相等,或差别不大。如24小时眼压差超过 1.064kpa(8mmHg),高眼压超过2.793kpa(21mmHg)或双眼眼压差大于0.665kpa(5mmHg)时,应视为异常,需要进 一步检查。

高眼压、视盘微循环障碍是引起青光眼性视盘凹陷症、视野损害的主要原因。高眼压虽然是青光眼损害的重要因素,但不是绝对的。在临床上,有些病人眼压虽已超 越统计学的正常高限,但经长期观察,并不出现视盘和视野损害,称为高眼压症。也有少数病人的眼压在正常范围或临界值,而视盘和视野损害已十分明显,这种类 型的青光眼称为低眼压性青光眼或低临界压青光眼。因此,发现自己有青光眼的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治疗。